隐性课程是那些在学校政策和课程计划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却实实在在地构成了学生在校学习经验中常规、有效部分的教育实践和结果。隐性课程有如下常规存在的形式和发挥作用的渠道:(1)物质一空间。(2)组织一制度。(3)文化一心理。
国外学者F.M.康纳利(Connelly)和O.兰茨(Lantz)在梳理了各种课程流派的观点之后总结出9类不同的课程定义:
1.学校设立了一系列潜在的经验来训练儿童和青少年在团体中的思想和行动。这一系列经验被称为课程。
2.课程是指学习者的所有经验,这些经验是在学校的指导下进行的。
3.课程是学校给学生提供普遍而全面的内容或特殊的教学资源,学校以此为学生提供毕业的资格或证书,或为学生提供进入专业或职业领域的准备资格。
4.课程是一种方法论意义上的探究活动,它涉及的要素包括教师、学生、教材和社会环境。
5.课程即生活和学校活动......是一种积极的有指导的生活,是男女老少的主动的生命活动。
6.课程是学习的计划。
7.课程是有计划、有指导的学习经验和有目的的学习结果。在学校里,它通过知识和经验的系统化重构而得到实施,旨在让学习者在竞争的社会里能持续、自由地成长。
8.课程包含五个主要方面的学科学习领域:a.母语的掌握,语法、文学和写作的系统学习;b.数学;c.科学;d.历史;e.外语。
9.课程是思维水平(基于人的经验)的各种可能的发展。这种思维水平并不显示为结论,而是结论所依赖产生的过程,它必须保证这些结论(作为真理)是有根据或有效的。
幼儿园课程主要由四大要素构成,即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与课程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