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是可以在异地参加考试的,虽然不会限制考生的户籍和地区,户籍地和报名考试地点不一样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这两种情况,一种是报考地和户籍地不一样但是都在省内;一种是在户籍地报名,但考试在省外,所以具体情况要弄清楚。今天和大家说说考籍转出的一些注意事项。
凡因工作调动、户口迁移等原因,不能继续在我省报名参考的考生,可以申请转籍。
1、已取得一门课程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可持身份证、考籍证、课程合格证到当地自学考试机构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填写《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登记表》,经省自学考试机构审核无误后方能转出。考生考籍转出时,省自学考试机构要将其考籍证收回并注销其考籍。
2、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必须在本省办理毕业手续,不予转籍。
3、转去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籍档案要加盖密封章和骑缝章,由省自学考试机构负责以机要件形式寄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机构,并留存根备查。转籍考生不得自带档案。
4、凡因违纪舞弊受到停考处罚的考生,在停考期间不得转籍。
5、考生自办理考籍转出登记手续之日起,原则上三年内不予办理再转入的手续。
6、各级自学考试机构在上报考生的转籍材料时,须重点保证考生的基本信息(包括考籍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转入(转出)地址的准确性。考生的转籍申请,一经受理必须在三个月内将考生转籍档案报送省级自学考试机构。对于因未能及时送交考生档案,导致考生转籍延误,其责任与解释工作由经办的市(州)或县(市、区)自学考试机构承担。
按照正常的情况来说,建议大家不要随意转出考籍,因为手续办理还是有点儿麻烦的,而且一转出的话,长时间内是不可以再转入的,另外已经参加考试合格了的课程还要看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等是不是一样的,如果一样才可以替代转入省份相同课程的成绩,否则还要重新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