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你好,本网站信息仅供学习交流参考使用,权威信息请以省教育考试院为准!
咨询电话:0731-88626137

关于免考、转籍、毕业证明书、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办理审核等事项的公告2020-10-12

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转籍、毕业证明书、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办理审核等事项的公告为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服务好广大考生,现将我院办理自考免考、转籍等事项时间通知如下:一、凡需经我院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考籍管理的数据,我院将严格执行教育部考试中心自考考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我院对审核未通

2020年10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准备2020-10-10

一、不能携带计算器的课程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备注1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不能携带使用计算器的课程200022高等数学(工专)不能携带使用计算器的课程300023高等数学(工本)不能携带使用计算器的课程40034

2020年10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2020-10-10

1、考生应诚信考试,遵规守纪。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2、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入场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

2020年10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2020-10-10

1、考生应诚信考试,遵规守纪。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2、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入场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

2020年10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2020-10-10

一、考生须认真履行《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中的有关承诺。二、考生须自觉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及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或称为考室,下同)秩序。三、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

2020年10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体温监测登记表2020-09-26

根据湖南省考试院发布的《湖南省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平安应考告知书》规定,参加2020年10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在考前14天内进行自我体温监测。(参加10月17日考试的考生监测10月3日至16日的体温,参加10月18日考试的考生监测10月4日至17日的体温),自行下载打印、如实填写体温监测登记表(附

湖南省202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平安应考告知书2020-09-26

各位考生: 我省2020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7日至18日举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国家教育考试安全有序组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及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平安应考有关事项告知如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网络助学平台网址2020-09-16

湖南大学https://hndx.kaohe.zikao365.com/ 湖南师范大学https://hnsf.kaohe.zikao365.com/

关于在社会考生中开展网络助学及课程过程性考核有关事项的通告2020-09-16

广大社会自考生: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综合评价标准体系(试行)》(考委办函〔2013〕9号)、《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过程性考核工作暂行办法》(湘自考委办〔2014〕3号)及《关于做好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考生参加网络助学及课程过程性考核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发

关于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通知2020-04-30

关于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各主考学校: 为落实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精神,依据省审改办《关于确认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函》(湘审改办发〔2020〕4号)及

湖南省2020年4月各市、州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一览表2019-12-13

湖南省2020年4月各市、州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一览表(含长沙市各县市区)可供考生查询当地自考管理机构地址及办公电话。单位名称地址办公电话长沙市教育考试院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路320 号0731-88626545芙蓉区教育考试中心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中路585 号0731-84143905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流程2019-01-21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级转考工作管理办理(试行)》、《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级转考工作办法》的通知(湘自考委发(2015)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做出以下规定。一、查询方式登

共72条 当前4/4页首页前一页···1234后一页尾页

考试提醒

2025年湖南自学考试还有

考试时间:4月12日 - 13日

关注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可以更及时地获取自考政策、通知、公告以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