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自考已经结束,2022年4月自考备考已经全面展开,为了帮助小伙伴们更加顺利、高效的备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自考写作(一)重要知识点,希望大家好好掌握。
实用文是为了反映、处理现实生活或工作的问题而写的,而现实总在不断地发展变化,这就决定了实用文的写作和使用要受时间限制。时效性表现:
其一是写作的及时性。一部小说可以写几十年,但一篇实用文务必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及时完成。例如会议通知的写作,务必在会议召开之前完成。并让与会人员有充足的准备时间,会议已经召开或已结束,会议通知也就失去了实际效用。
其二是处理好效用的特定性与时代发展的关系。一般而言,实用文总是着眼于现实效用的,一旦完成了它的现实使命,也就失去时效。例如,1950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婚姻法》,成为新中国公民婚姻和家庭关系的有力保障,但是到了1980年,时代发生巨大变化,旧《婚姻法》难以应对新的现象和情况,也就随之废止,出台了新《婚姻法》。随着社会迅速发展,公民的婚姻、家庭又有新问题出现,于是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诞生了。1980年的《婚姻法》也随之失去现实效用。
公务文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公文,是国家党政机关及其他法定社会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使用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字材料,是实施领导和管理,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公文有广义、狭义之说,广义的公文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行使职权、办理公务时所使用的文书。凡是公务活动中所使用的文书可统称为公文。既包括机关法定公文,也包括计划、总结、调查报告等事务性实用文种。
狭义的公文专指法定公文,是党政机关用规范性文件的正式发布的实用文种,具有权威性和法定效力,一经发文机关制发,有关组织及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不能违反。法定公文通常用套红的文件版头行文,因此又常被称为“红头文件”。
现行机关使用的法定公文一共有15种。这15种公文分别是:
一令:命令(令);
二决:决议,决定;
二公:公告,公报;
三通:通告,通知,通报;
其它:意见,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典型不属于:声明,批示,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