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籍转出之前也有介绍,大家要多关注自考办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你要将自己的考籍转入某个省份的话,那么就要看清楚转入和转出省份的政策规定,还是比较麻烦的,所以一般都不建议考生将自己的考籍随意进行变动。今天主要和大家讲讲考籍转入的相关注意事项。
1、已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调动转来我省参加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自学考试,可在我省规定的报名报考期间,直接到所在县(市、区)自学考试机构办理报考手续,取得我省的考籍号后,考生再申请办理考籍号合并手续。只办理在我省取得考籍之前成绩合格的课程,办理了借考手续的考生除外。
2、外省转入的考籍档案必须由考生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机构通过机要件的方式传递。我省不接受考生自带的转籍档案。
3、凡考籍转入我省的考生,其考试科目必须按我省相同专业课程的设置执行。已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凡与我省相同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一致者,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需要免考的课程参照我省该专业相同课程的标准执行。
4、凡考籍转入我省的专科考生须在我省参加5门以上课程(含5门)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本科考生须参加4门以上(含4门)课程的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调动不受上述课程门数的限制)。
5、需在我省申办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考生必须在毕业办证前三个月办妥转籍事宜。
6、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考籍的考生,其毕业考核课程(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综合作业)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考核。
考籍转入转出其实对自己毕业拿证还是会存在一定影响的,比如尽量要保证转入转出专业是一致的,所以还要看两个省份是否有设置同样的专业可以报考,否则重新换专业,从头报考的话,毕业拿证时间肯定是要推迟的。
另外就是如果有相同课程代码和名称的,基本上是可以转换成绩的,但是课程要有不同,那么就又要重新报考,浪费了时间精力和金钱,得不偿失。
有关自考异地参加考试考籍转入的一些事项就说到这里了,有想法报名参加自考的同学要多关注一下自考政策,比如报考简章、课程目录教材大纲以及一些停考专业等信息。